阿旦(张家辉 饰)和阿劲(彭敬慈 饰)是情同手足的好兄弟,两人结伴闯荡社会,一起经历过了诸多的风风雨雨。阿旦胆小又贪财,常常惹得一屁股麻烦要阿劲出场帮他善后。一场意外中,阿旦惹恼了黑社会大佬雷气(黄秋生 饰),之后又偷走了黑道大哥豺狼昆(李耀明 饰)的二十万公款。两面夹击之下,阿旦和阿劲只得踏上了逃亡的旅途。 两个落魄的小混混来到了风景秀丽的泰国普吉岛,在那里,他们邂逅了两位清纯可人的可爱少女,双双坠入了爱河。让衰仔们没有想到的是,这两个少女一个是雷气的女友,另一个竟然是杀手。而追随着两人的脚步,雷气亦来到了岛上。
口水歌真不好听,故事线和情感线毫无波澜,技法一般,言之无物,题材吃香是唯一的亮点吧。加菲猫煽情起来,他不尴尬,别人很尴尬。
选取三十岁前夕的工作坊筹备作为主要事件,它不是真的最后营救,却有效地映照出当时当地戏里戏外的遭遇和心情。跳脱的歌舞和纪实的传记类型,在一种相似的怀旧情愫中完成了合奏。
林聚聚还是专心写歌吧……演员和音乐情绪都很到位,但感觉更像是一部舞台剧而不是电影。为了加菲再多给一星。
加菲演的John像一只癫狂又脆弱的小鹿,有着诗人般的浪漫和无尽的哀伤与喜悦。过去的种种时光,纵然潦倒憔悴,纵然惴惴不安,但它们仍能为人生漫漫长夜留下最璀璨的划痕。尽管生命注定消逝,尽管倒数的滴答声一直响彻脑海,还是要抓紧一切时间去生活去体会去感受。
“用爱发电意难平”,创作大概率是这个世界上性价比最低的事情。没有所谓的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你以为创新是魅力四射的事情——但其实人们,或是说商业眼光,从来比你想象中要守旧传统。
johnny wants to hide
7.5/10,原来是传记电影。tick,tick持续催促的感觉是一直在的,也喜欢以无数的问号作为结尾。
肉眼可见的那种好看,时刻感受着扑面而来的热爱与执着,生活与事业,友情和爱情,相互对照彰显出「人生处处是舞台」的真谛,歌舞不错,加菲表演出彩。
命运啊、时间啊、生命的尽头啊…这一切都是难以捉摸又突然地降临。无法抵抗又无可奈何。
Andrew Garfield唱歌还蛮好听嗷,不过再过两年感觉他的脸就要彻底松了。台词真的是,太絮叨。
和Whiplash之间差100个La La Land
LMM第一部导演长片成功了!很励志!很感人!加菲真的很强!
泳池那场戏很有创造力。故事选取了主角年满30岁之前的那段潦倒时光去讲,视角也挺独特。
一开场Jon Larson介绍自己是音乐剧编剧时声称one of the last my species,到如今LMM把他的故事搬上银幕,this movie is a love letter from one Musical-theater writer to another.
虽然我不是特喜欢这么美式的音乐,一开始觉得过于激情澎湃,但整部电影其实是在用激情澎湃的音乐来庆祝一个人在有限生命里获得的伟大成就。乔恩的作品很难说不是他燃烧生命创作的,为了创作伟大的作品他甘愿过着贫寒低下的生活,这样纯粹的生命值得用最滥情最激扬的音乐赞美。
為夢想拼搏就像是沒有後路的豪賭,要麽功成名就,要麽粉身碎骨。不是所有人的努力都會被看見,主角是幸運的,但是任何人都有放棄的權利,只要不去後悔。
那些还留在这个行业、为了梦想默默奋斗的创作者们,为自己唱一首生日歌吧。
生理共情的结果就是眼泪更加充盈,要比情感来得快得多。怎么没人夸凡妮莎,又美又会唱,爱了。
没人比年奔三十还自觉一事无成的人更明白,
艺术家的半自传式音乐剧,节奏与嵌套的结构挺有趣,连对音乐不很敏感的我都不觉得很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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